广发添益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添益120天滚动持有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6-01-29
广发添益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添益120天滚动持有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1月27日
送出日期:2026年1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广发添益120天滚动持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6411有债券广发添益120天滚动持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26412
有债券 C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但每份基金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份额滚动锁定120天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方抗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09-09-23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其他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投资目标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
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范围
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类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参与股票投资,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或可交换债券转
1/4股所形成的股票。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
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80%,投资于可转换债券(不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具体包括:1、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策略;2、类属配置策略;3、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4、息差策略;5、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7、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下同)的信用评级为AA+及以上,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的信用债占信主要投资策略
用债资产的比例不高于5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0%。上述信用评级为主体评级,如无主体评级,参考债项评级,评级机构及评级标准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本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前述标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业绩比较基准
20%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收益特征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广发添益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本基金 C 类
认购费--份额无认购费
本基金 C 类
申购费(前收费)--份额无申购费
2 / 4本基金 C 类
赎回费--份额无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0.2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2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
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其他费用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相关服务机构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
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C类基金份额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即365天),将不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具体的销售服务费计算和确认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需
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或者信用评级下降造成的信用风险。
(2)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3)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4)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及评级风险等。
(5)投资债券回购的风险
债券回购为提升整体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债券回购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及波动性加大的风险。
(6)特殊安排的运作方式的风险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120天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提出赎回申请(投资人在基金份额运作期到期日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赎回或者转换转出申请的,基金管理人
3/4有权将其视为无效申请),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日起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故投资
者需承担在运作期到期日前无法赎回的风险,以及错过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能赎回而进入下一运作期的风险。
(7)运作期期限或有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名称为广发添益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但是考虑到周末、法定节假日等原因,每份基金份额的实际运作期期限或有不同,可能长于或短于120天。
(8)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基金特殊运作方式的安排,投资者的单笔认/申购存在120天的锁定期,因而对于同一时点认/申购的资金将极有可能面临集中赎回的情形,由此将有可能触发本基金的巨额赎回机制。在发生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9)对于直销机构销售的 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务费,以及非直销销售机构销售
的 C 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收取的销售服务费采取先收后返模式,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2、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职业道德风险;(4)流动性风险;(5)合规性风
险;(6)投资管理风险;(7)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3、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届时另行发布的公告中予以规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部分或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1)《广发添益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添益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添益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