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添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6-01-29
中欧添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1月28日
送出日期:2026年1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基金简称中欧添瑞债券基金代码026204下属基金交易代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添瑞债券A 026204码下属基金交易代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添瑞债券C 026205码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交易所及上
基金合同生效日-暂未上市市日期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陈凯杨基金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05年7月1日
本基金为可投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二级债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及可转换债券(不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的5%-20%,其其他 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境内上市仅投资A股的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所投资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投资目标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投资范围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不含合约类信用衍生品)、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
金(不包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和其他投资范围包含基金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及可转换债券(不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境内上市仅投资A股的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所投资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
合型基金;
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及存托凭证
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分析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确定股票、债券、现金、基金等资产的投资比例,重点通过跟踪宏观经济数据(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贸易数据等)和政策环
境的变化趋势,来做前瞻性的战略判断。在基金投资方面,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的股票型ETF及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
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通过主动管理与量化选股相结合的方式,精选价值被主要投资策略
低估的优质个股,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下而上”个股研究与量化模型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标的。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考察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时机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9%+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业绩比较基准
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风险收益特征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中欧添瑞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万元 0.30%
认购费 100万元≤M<500万元 0.20%
500万元≤M 1000.00元/笔
M<100万元 0.30%申购费(前
100万元≤M<500万元 0.20%
收费)
500万元≤M 1000.00元/笔
N<7日 1.50% 非个人投资者
7日≤N<30日 1.00% 非个人投资者
赎回费 N≥30日 0 非个人投资者
N<7日 1.50% 个人投资者
N≥7日 0 个人投资者
注:1、上表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2、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对于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基金销售子公司认购/申购时参照适用,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中欧添瑞债券 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7日 1.50% 非个人投资者
7日≤N<30日 1.00% 非个人投资者
赎回费 N≥30日 0 非个人投资者
N<7日 1.50% 个人投资者
N≥7日 0 个人投资者
认购/申购费: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6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5%基金托管人销售服务
中欧添瑞债券C 0.20% 销售机构费其他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相关服务机构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
理/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计提。
3、上表中的销售服务费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持有的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被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以及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持有C类基金份额被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对于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基金销售子公司持有C类基金份额被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参照适用),都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利率风险,3、信用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6、法律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策略风险;
-其它风险;
-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可投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二级债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及可转换债券(不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境内上市仅投资A股的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所投资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基金。
2、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
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的基金,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本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开放式基金高。
3、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时,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会
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由于流通受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
4、本基金可交易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
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面临保证金风险。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风险。另外,国债期货在对冲市场风险的使用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为国债期货合约与合约标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基差风险。
5、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但仍或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市场利率波动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6、港股通标的股票交易失败风险: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7、汇率风险: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
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8、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
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
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香港市场证券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交易价
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港股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只有内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方可
进行港股通交易,因此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出现联交所规定的相关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
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投资者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
所取得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
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
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9、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10、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
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其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情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出现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
11、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投资于存托凭证可能会面临由于境内外市场上市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等差异带来的相关成本和投资风险。在交易和持有存托凭证过程中需要承担的义务及可能受到的限制,应当关注证券交易普遍具有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中欧添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应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相关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恪守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管辖并从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9700]
1、《中欧添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欧添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中欧添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