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慧泽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6-06-12
中银证券慧泽稳健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年6月11日
送出日期:2026年6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中银证券慧泽稳健3个月持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6136
有期混合发起(FOF)中银证券慧泽稳健3个月持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16136
有期混合发起(FOF)A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7月7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持
有期内该基金份额封闭运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作。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2年10月13日
基金经理戚海宁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14年10月25日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6年2月2日
基金经理白昱曦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15年7月8日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6年2月2日
基金经理贾萃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18年7月24日
1、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持有期内该基金份额封闭运作。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其他后3个月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2、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合同生效中银证券慧泽稳健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满三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组合波动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精选基金品种,力争获取长期稳健的投资目标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含 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和商品基金)、国内依法公开发行
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
券(包括国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投资范围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等衍生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通过宏观与政策研究策略、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基金组合构建策略、信用债券投
主要投资策略资策略、可转债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以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风险收益特征 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第 2 页 共 5 页中银证券慧泽稳健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07月07日生效。业绩表现截至日期2025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 0.80%
申购费 100 万元≤M<200万元 0.60%(前收费) 200 万元≤M<500万元 0.40%
M≥500万元 1000元/笔
N<6月 0.50%赎回费
N≥6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别
管理费0.4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审计费
3816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用信息披
5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其他费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相关服务机构用
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用和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第 3 页 共 5 页中银证券慧泽稳健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中银证券慧泽稳健 3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FOF)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0.57%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其中特有风险如下:
1、本基金属于基金中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
本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基金业绩表现受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海外市场等各类资产市场变化的影响,在面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时,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带来的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2、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公开募集的基金不同于银
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于公开募集的基金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3、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
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等情况下,本基金存在无法变现持有的基金份额而造成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
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基金合同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销售服务费等,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5、本基金投资品种包含资产支持证券品种,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一般都针对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且仅
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该品种的流动性较差,且抵押资产的流动性较差,因此,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组合资产净值带来一定的风险。另外,资产支持证券还面临提前偿还和延期支付的风险。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
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
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7、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个月的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
作日起方可提出赎回申请。因此,投资者面临在基金份额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8、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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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bocifunds.com(客服热线:956026/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选择6公募基金业务转人工):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